華南師范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4-10-08 20:17:00
各學院、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119號)和省府辦公廳《關于將在廣東省就讀的大學生以及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通知》精神,從2009年9月1日開始,所有在讀全日制學生包括大中專學生已經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2014年8月,廣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穗府辦〔2014〕47號),從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參加醫保的學生享受廣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不參加醫保的學生一切醫療費用自負。根據《關于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3號)規定:大中專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應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若大中專學生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可以選擇在建檔 立卡貧困人口身份認定地參保。為確保我校學生在校期間有基本的醫療保障,減少家長的后顧之憂,增強學生抵御疾病風險,我校擬開展為學生辦理廣州居民醫保參保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學生范圍
廣州校區石牌校園、大學城校園、佛山校區南海校園在讀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預科生。其中,2024級新生為新參保,老生為續保。如學生已在他處參保(戶籍地、工作單位),須在原參保地辦理停保/退費手續后,方可在學校登記參保、繳費(具體辦理方式請咨詢原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經醫保局審核不符合參保要求的學生繳費將做退費處理。
汕尾校區濱海校園根據屬地政府要求另行安排。
二、參保年度
2025年度(即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其中,2024級新生享受醫保待遇時間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年級學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參保繳費標準
廣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在校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413元。
四、參保申報辦法
(一)學生網上申報
為提高效率,減少出錯,今年新生新參保和老生續保同步進行,均采用網上申報方式。學生新參保、續保或不參保,均需在網上提出申請。請學生于2024年10月9日-10月22日登陸學生醫保服務平臺(https://gybxxt.scnu.edu.cn/)進行相關操作:
1.參保。學生登錄系統后,點擊 “我要參保”功能,請先補充個人信息并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參保信息。若有錯漏,請直接修改后提交信息。務必要按照有效證件提交準確的身份信息,否則影響參保。
2.繳費。今年醫保繳費采用學生網上自助繳費的方式。參保學生提交保存參保信息后,請點擊“我要參保”頁面的“去支付”按鈕生成支付訂單,在稍后自動彈出的學校支付平臺(http://hscwxf.scnu.edu.cn/)頁面中按提示完成繳費,通過華南師范大學收費服務系統網上自助繳費,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2:00。
3.不參保。學生原則上須參加醫保,不參加醫保的學生一切醫療費用自負。確實不參保的學生,必須在系統“我不參保”處進行申請,并寫明不參保原因。學生提出不參(續)保申請后,必須填寫《不參保承諾書》(附件1)上交學院,由學院核實后確認。
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的,2025年度中途不予補繳。
4.查詢。學生可登陸學生醫保服務系統,在系統“參保查詢”處查閱審批和扣費情況。參保狀態也可在參保工作結束以后通過實名登錄“穗好辦”App→辦事→個人辦事→個人-服務專題~醫保→更多→其他服務→城鄉居民個人參保狀態查詢。
(二)學院審核
學生申報后,請學院輔導員登陸學生醫保服務平臺,在“醫保服務”—>“醫保審批”審核學生參保信息。審核無誤后,由系統打印《華南師范大學醫保申請審批表》一份(內含新參保、續保、不參保、未申請名單,系統會自動生成),經學院副書記(或研究生分管領導)簽名、加蓋學院公章后,于10月29日(星期二)前上交到石牌校園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簡稱學工部)資助科322辦公室。
(三)學校辦理參保
2024年11月,學校匯總學生參保申報信息后,到廣州市醫保局統一辦理參保手續,劃扣和繳納學生醫保費用。
五、困難學生申請政府資助
符合條件的困難學生可向廣州市民政部門申請政府資助。請以學院為單位收集匯總學生以下材料,于10月29日(星期二)前將紙質版文件提交至石牌校園學工部資助科322辦公室。
(一)專項資料(復印件,一式兩份)
1.本市戶籍學生
(1)本市戶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提供《廣州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2)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提供《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
(3)孤兒提供《兒童福利證》或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城鎮“三無”人員提供《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5)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提供《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6)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政府供養人員提供社會福利機構出具的證明。
(7)學生本人持證1-4級殘疾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8)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提供《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登記證》。
(9)因公犧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遺屬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10)持證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提供《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證》或加注了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信息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2.非本市戶籍學生
(1)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身份證明(如本人戶籍已遷出,需提供原家庭在冊低保證明及原家庭戶口簿)。
(2)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發的低收入身份證明(如本人戶籍已遷出,需提供原家庭在冊低收入證明及原家庭戶口簿)。
(3)學生本人持證重度殘疾人提供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3.以上所有復印件由學院核對后加蓋公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申請材料務必齊全且在有效期內(證件有效期至2024年9月1日以后的視為合格),否則不予受理。另外,證明材料若出現下列情況,視為無效證件:
(1)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相關證件中無該學生名單的,視為無效;
(2)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相關證件中無該學生名單,但學生提供戶口本證明與低保領證人是同一戶口的,視為無效;
(3)證件已過期,或無注明具體有效期限的,視為無效;
(4)無法提供相關證件,僅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的,視為無效。
4.上述申請政府資助的困難學生,申請政府救助前,必須與普通學生一樣申請參保繳費,參保方式見本通知第四點。未在系統申請參保而只申請政府資助,視為參保不成功。困難生獲政府補助后繳納金額將退回。
(二)其他材料
各學院除匯總提交上述專項資料復印件外,另需提交以下常規資料:
1.填寫好的《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增員電子申報表(民政資助)》紙質版文件(需加蓋公章)(附件2,一式兩份)。
2.填寫好的《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增員電子申報表》電子版文件,于10月29日(星期二)前發送至郵箱xsswglk@m.scnu.edu.cn。
六、港澳臺學生參保
港澳臺學生與內地(大陸)學生一樣參加醫保。港澳學生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證件號碼、臺灣學生憑《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證件號碼參保。
新參保港澳臺學生(即首次參加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需統一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參保。
七、社保卡申領
完成學生醫保服務平臺報名繳費參保后,請首次在廣州參保的學生按《參保學生申領社保卡指引》(附件3)申領社保卡。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確保應保盡保
居民醫療保險是黨和政府的一項惠民工程,是政府保障學生健康的一項重要舉措。學生參加居民醫保能有效地減少患大病的后顧之憂,減輕學生家庭的經濟負擔。各學院、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配合相關部門認真抓好居民醫保參保工作,努力提高參保繳費率,確保學生應保盡保。
(二)精心組織,做好宣傳發動
學生參保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學院、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積極開展居民醫保政策宣傳和發動工作。
(三)積極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各學院、各單位配合學校醫保辦做好學生新參保、續保工作的信息錄入、資料審核、困難學生和農村戶籍學生的身份確認等工作,并通知學生及時、足額繳納參保費用,如有醫保辦來電注意接聽,因不配合醫保辦工作而延誤參保的后果自負。
以上工作,涉及相關資料提交問題的,請致電學工部資助科柯老師,聯系電話:85215261,辦公地點:石牌校園行政樓322;涉及學生醫保服務平臺系統問題、學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方面的業務,請致電咨詢校醫院陳老師,聯系電話:85215406,辦公地點:校醫院醫保辦公室(石牌校園校醫院323室)。
附件2:《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增員電子申報表民政資助》.xls
華南師范大學學生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
2024年10月8日